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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空吸污车为您解析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日期:2012-03-09 浏览:526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的“道路”是指公路,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,包括广场,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。“车辆”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真空吸污车就是属于机动车。这种专用车目前广泛用于环卫部门,主要是用来城市小区物业等化粪池的清理,还有就是地下管道的污水等,这种车辆都是入国家免征目录的,免交购置税。

  在悬挂真空吸污车车牌的时候,应该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悬挂,并保持清晰,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,污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,扣留机动车号牌。当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,登记内容变更的,用作抵押的,报废的,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。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,放置检验合格标志,保险标志,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。上车前必须要检查车子周围的情况。

  真空吸污车驾驶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,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方准驾驶车辆。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,驾驶机动车时,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,不得收缴,扣留机动车驾驶证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,应当遵循依法管理,方便群众的原则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,安全,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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