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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不准新《条例》卡车用户不敢买车

日期:2011-07-12 浏览:453次
经销商不知道该从厂家进什么货、卖什么车,主要是用户不知该选什么车。用户拿不准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与实施是政府部门动真格的,还是像过去治超那样虎头蛇尾。目前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,很多用户持币待购,他们想观望一下条例执行的情况再决定买什么车。 

    物流企业不敢贸然购新车

    中铁物流公司总经理高维志对记者说,《条例》颁布前,公司的货车就不超载,因为目前的业务是以运输轻泡货为主。即便有时运输重货,也会搭配上轻泡货,使重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。他举例说,公司经常运输书籍,如果一辆货车的整个货箱都装满书,肯定会超载,但搭配家电或纺织品,就不超载了。

    高维志坦言,个别运输轻泡货的物流公司为一次运输更多的货物,购买一些货箱超长、超宽、超高的超限车,或者在改装厂改装货箱。《条例》颁布后,是否购买这种车,成为物流公司面对的一大难题,主要还是看《条例》执行情况如何。另一个难题是如果《条例》执行到位,已有的超限车只能回炉改造成非超限车,物流市场很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运力不足,导致物流业洗牌甚至原有的市场格局发生改变。

    在和黄物流从事过车辆管理工作的郑伟表示,物流公司针对《条例》颁布实施早已制定了预案,主要内容就是与客户谈判,要求客户提高运价或给予补贴,以弥补不能超载超限造成的损失。至于今后一段时间购不购买超限超载车,物流公司一般是按兵不动,静观形势,即便近期运力不足,宁愿舍弃一些业务,也不贸然购买新车。

    一家不愿透露公司名称的汽车物流公司总经理表示,《条例》规定轿运车长度不得超过20米,给汽车物流带来很大困扰。一是全国各大轿运车生产企业没有长度达到20米的产品,一般都是25米,厂家生产符合《条例》规定的产品需要时间。在这段时间内,汽车物流公司处于要么不买车,要么购买超限车的尴尬境地。另一个困扰,是汽车物流公司现有的轿运车长度基本是20米以上的超限车,如果要对全部车辆进行改造,那是一项相当耗时耗力的工程,有可能对全国汽车物流带来冲击。 

    个体运输户打消购车念头

    在山西拉煤的郑师傅对《条例》很关心。他向记者诉苦道,他的载货车是近才买的,还贷了一部分款。为了多拉煤,他买的载货车是“重皮车”,就是货车自重比运营证上标注的重量重的车。《条例》颁布后,郑师傅进退两难,如果出去拉货,有可能被查处并吊销车辆运营证,那样,他就等于失去工作,无法养家糊口。如果近不出去拉货,看看风声再说,那么,就没钱还贷款了。过一段时间后,《条例》真的执行到位,他就更麻烦了。

    一些近期有购车打算的个体运输户听说《条例》的相关内容后,暂时打消了购车的念头。“过一段时间再说吧,不急这一时。”一位北京货车司机说。他的想法很有代表性。